
100万美元。
75万美元。
50万美元。
李连杰第一次去好莱坞,片酬就是这么谈的。
越谈。
越少。
更绝的是。
50万美元谈的还不是男一号。
是个反派。

而且这个反派,也不是说给他就给他。
还得试镜。
跟另外5个人抢。
小久看到这里,本来觉得已经够狠了。
再往后看。
我停住了。
试镜前一晚。
李连杰不会英文。
怕在房间里背台词吵到利智休息,他一个人钻进卫生间。
先找人把英文对白念出来。
用录音机录下来。
再在台词旁边,一个字一个字写汉字注音。
然后坐在马桶上。
戴着耳机。
一句。
一句。
往下背。
背了一宿。
第二天去试镜。
这时候的李连杰是谁?
已经拍完《黄飞鸿》。
拍完《方世玉》。
拍完《精武英雄》。
在香港,他早就是千万港元级片酬的明星。
长期片约也有。
结果换个地方。
50万美元。
反派。
还得排队试镜。
我后来一直觉得。
这才是这段旧事里最狠的一刀。
利智当时都劝过他。
要不回来算了。
李连杰没走。
他后来回忆这段经历,说过一句话:
“在中国你再牛,去美国还是得从零开始。”
这句话现在看,很轻。
甚至像一句鸡汤。
可真把它摁到一个已经成名的人身上。
一点都不轻。
“从零开始”这四个字,劝别人最好说。
反正不是自己从零。
真正难的是:
你已经爬上去过一次了。
下面的人认识你。
同行认识你。
观众认识你。
你的名字放在海报上,已经有位置了。
突然换个地方。
人家告诉你:
下来。
重新排队。
在香港,还有谁会把李连杰叫过去,然后问一句:
你到底会不会打?
没必要。
《黄飞鸿》已经回答了。
《方世玉》回答了。
《精武英雄》也回答了。
可到了好莱坞。
那些东西不是完全没用。
但也没好用到一句:
“李连杰来了,角色直接给他。”
说白了。
人家知道你会功夫。
还没认你这个人值什么位置。
这才难受。
因为这个坎不全是钱。
是脸。
所以这段旧事,小久一直不太愿意往“好莱坞羞辱李连杰”那个方向写。
100万美元。
75万美元。
50万美元。
一路往下砍。
当然不好看。
一个已经在华语影坛做到那个位置的人,到了美国还要跟5个人争一个反派。
你说没有落差?
不可能。
可要是最后只写成一句:
“李连杰受辱了。”
反倒把他写小了。
因为真正让我服的根本不是人家怎么压价。
是另外三个字:
他接了。
这才难。
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红久了,最难放下的东西,很多时候不是钱。
是那句:
“你们应该知道我是谁。”
我已经证明过了。
我拍过这么多戏。
我有这么多观众。
凭什么还让我试?
偏偏新地方最不认的,就是这句话。
以前的成绩可以带你进门。
但进门以后。
还得重新算。
挺残忍。
也挺公平。
李连杰最后没扭头走。
角色小就小。
钱少就少。
英文不会。
那就背。
不会念?
找人录。
记不住?
写汉字注音。
怕吵到老婆?
那就进厕所。
这事你把所有“国际巨星”“功夫皇帝”的标签都拿掉以后。
其实特别笨。
就是一个不会英文的人。
第二天有场面试。
今晚先把台词背下来。
就这么简单。
也就这么难。
后面的故事,大家都知道一点了。
《致命武器4》上映。
李连杰戏份不算特别多。
可人被看见了。
当年的报道提到,影片试映时,梅尔·吉布森拿到8分。
李连杰拿到7分。
一个第一次正式闯好莱坞的华人反派。
已经够扎眼。
没过多久。
华纳决定投资《致命罗密欧》。
这一次。
李连杰不再是那个要跟5个人抢的反派。
他是主演。
其实写到这儿已经够了。

后来还有《龙之吻》。
还有更多好莱坞电影。
片酬当然也早就不是50万美元。
那些成功以后的数字,一个比一个漂亮。
可小久现在回头看。
反而没那么想记后面的数字。
因为成功以后的一切,都很容易被讲成传奇。
票房。
片酬。
男一号。
国际巨星。
最后大家只看见一个人站在山顶。
然后觉得:
哦。
李连杰本来就应该在那里。
可1998年的那个晚上不是。
那时候什么都没定。
角色是不是他的。
不知道。
试镜能不能过。
不知道。
好莱坞这条路到底走不走得通。
更不知道。
耳机里只有第二天要说的英文。
旁边是自己写的汉字注音。
一个已经在另一个地方当过大明星的人。
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。
一句一句重新学。
小久最想记住的,就是这个画面。
从一个没人认识的新人。
熬成巨星。
很难。
已经当过巨星以后。
还肯重新做一次新人。
更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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